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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城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11日 20: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塔城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塔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1日 20: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洁、廖超
项目联系电话13579273794、18999825252
采购单位塔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塔城市团结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9392208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79273794、18999825252

项目概况

新疆塔城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30Q0Q8(二次)

项目名称:新疆塔城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35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塔城市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塔城市进行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专用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三大任务(以下简称“一网两平台”)以及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和配套的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1日前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 12 号要求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请于2023年8月14日9时至2023年8月21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95763获取支持。
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塔城市团结路18号

联系方式:1389939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579273794、1899982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洁、廖超

电 话:13579273794、1899982525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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