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16日 12: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12:4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楼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20.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767686-8609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检察院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恒,0591-87767686-8609 | ||
项目概况
档案数字化加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FZSG356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加工
预算金额:2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服务要求 |
| 1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约40万页 | 208000 | 416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检察院大楼 | |||||
|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c.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福建省外乙级资质企业还需提供在福建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d.备案要求:投标人应向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申报备案并提供《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楼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345420771@qq.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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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费、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 账 号 | 351008040018000752005 |
| 开户名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财务联系人 | 0591-87767686-8621徐小姐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检察院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林恒,0591-87767686-8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
电 话: 0591-87767686-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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