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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17日 14: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行政区域南海区公告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4: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1155.5175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81168065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附件:
附件1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081601).zip
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3南海区委托协议.pdf

项目概况

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NH)WZ0231

项目名称: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55,175.6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东部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4,785.0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东部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14,785.03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合同包2(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西部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4,785.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西部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14,785.02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合同包3(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河湖管理片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5,325,605.5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河湖管理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325,605.56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即可): 1)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东部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 70 %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西部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 70 %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河湖管理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则须将不少于 70 %的份额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须提交《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东部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西部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3(狮山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拆除和复耕复绿及水利图斑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河湖管理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4)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申领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2023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路11号

联系方式:0757-8116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82160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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