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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8月29日 21:5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永宁县某单位
行政区域永宁县公告时间2023年08月29日 21: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伊娜、宋婕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70476、15109588967、18195105111
采购单位永宁县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永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先生 0951-8018006 1399523919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伊娜、宋婕0951-5170476、15109588967、18195105111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永宁县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CBAB-W1004

项目名称:永宁县某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相关工作规定,主副食供应商应通过正规方式途径遴选。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主副食品共分叶菜类、配菜类、水果类、肉类、调料、干货类、蛋类、豆制品类、牛奶类8个品类。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副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2)投标人信誉要求: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及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备注:1、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在公告内自行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nxshxdzb@163.com)进行登记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证金:5000.00元

缴纳时间:开标前一日17:00 之前        

1、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非现金方式提交(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3、投标人可以采用下列中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1)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支票、汇票、本票

4、未按上述各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特别说明:请各投标供应商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17:00 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凭证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以确定投标单位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代理机构签收到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坏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投标人自理),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或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系统内未查询到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行承担。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某单位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        

联系方式:杨先生 0951-8018006 13995239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联系方式:马伊娜、宋婕0951-5170476、15109588967、1819510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伊娜、宋婕

电 话:  0951-5170476、15109588967、181951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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