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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07日 17: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7: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31.2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采购单位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警官、0591-8532538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樊淑贞、陈东英 0591-8780350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G-2023146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1.2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要求

1

1-1

员工(民警)食堂

日常餐饮服务项目

1年

1312100

13121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⑦(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2785972036@qq.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7803505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87803505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樊淑贞、陈东英 0591-87803505   

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2.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        

联系方式:刘警官、0591-85325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樊淑贞、陈东英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淑贞、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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