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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阳春分局)

2023年09月12日 17: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阳春分局)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行政区域阳江市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7: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新昌路70号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00
开标地点阳江市漠江路442号五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88.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9328860166
采购单位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先生0662-7734600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新昌路7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小姐19328860166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阳春分局)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新昌路7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3-04

项目名称: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阳春分局)

预算金额:8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具体要求
1 阳江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阳春分局) 8880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后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新昌路70号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漠江路442号五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662-773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新昌路70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1932886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193288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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