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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13日 16: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6: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预算金额¥1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350178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车女士,0451-83886592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84350178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18-F1006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18-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项目预算(万元)

备注

1

某食堂副食品原材料供应

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包括采购、配送、运输、装卸等附带的其他服务。

01:蔬菜、水果、鸡蛋;

02:肉类1:包括鸡肉、鸭肉、鹅肉、牛肉、羊肉;

03:肉类2:包括猪肉、熟食;

04:干调、奶类、饮品、主食、咸菜、豆制品;

05:水产品、冻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为期1年。

184

 

某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

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包括采购、配送、运输、装卸等附带的其他服务。

01:蔬菜、水果、鸡蛋;

02:肉类1:包括鸡肉、鸭肉、鹅肉、牛肉、羊肉;

03:肉类2:包括猪肉、熟食;

04:干调、奶类、饮品、主食、咸菜、豆制品;

05:水产品、冻品。

06:米、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和资金实力较雄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经营类。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3、须在哈尔滨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协议以及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打击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供应商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如供应商未签署告知书,则不得领取采购文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备注:以上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判定。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2060588560@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

名    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李女士

办公电话: 0451-84350178

移动电话: 15246753507

地    址: 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二)

名    称: 某部采购室

联 系 人: 车女士 

办公电话: 0451-83886592 

移动电话: 15545170070 

十、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 系 人: 于先生 

办公电话: 0451-83886432 

移动电话: 1804516108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项目监督人: 陈先生 

办公电话: 0451-83886363 

移动电话: 18345328373 

                       

采购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以合同具体签订日期为准,为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质: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和资金实力较雄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服务经营类。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3、须在哈尔滨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协议以及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

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2060588560@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方式:车女士,0451-83886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8435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435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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