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泰市汶南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 | 2023年新泰市汶南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08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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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60 |
| 项目名称:2023年新泰市汶南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 |
| 预算金额:854.98万元 |
| 最高限价:854.98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2023年新泰市汶南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 | 1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854.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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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30日之前施工完成。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9月18日8时0分至2023年9月22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
|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关于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升级的通知》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
| 4.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新泰市汶南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新泰市汶南镇花园路1号 |
| 联系方式:0538-7712101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县(区)汶南镇滨湖路太平庄号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0538-727301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莹 |
| 联系人电话:0538-7273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