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兴隆县森林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18日 14: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隆县森林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兴隆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兴隆县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预算金额¥100.634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丽
项目联系电话0314-5071688
采购单位兴隆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兴隆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4-5056903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西关村鹏鸣花园小区B2区3号楼1单元17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5071688

项目概况

兴隆县森林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30800202301550001001

项目名称:兴隆县森林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6348

最高限价(如有):1006348.00

采购需求:1.侦查无人机1台:需配备飞行器、云台照相机、喊话器、云台探照灯、红外激光补光灯;2.灭火无人机1台(需配备相应灭火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隆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址:兴隆县 

联系方式:0314-5056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北堃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西关村鹏鸣花园小区B2区3号楼1单元1702室

联系方式:0314-507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丽

话:0314-5071688

 

八、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