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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22日 15: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

采购单位丰城市某单位
行政区域丰城市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5: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973292513@qq.com 招标文件通过该邮箱回复。已报名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
预算金额¥73.4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志中
项目联系电话13870585111
采购单位丰城市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丰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先生18172977565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丰城市新城区君留苑西门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志中13870585111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1).docx

项目概况

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973292513@qq.com 招标文件通过该邮箱回复。已报名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MHB-W1001

项目名称:丰城市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3.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供货类型:

(1)蔬菜包括根茎类、叶菜类、花果类、新鲜菇菌类等。

(2)禽类包括冻鸡、冻鸭类等。

(3)蛋类包括鸡蛋、鸭蛋类等。

(4)肉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

(5)鱼类包括草鱼、鲤鱼类等。

(6)干货类包括干香菇、干木耳、萝卜干、什锦菜等。

(7)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小麦粉)、食用油等。

(8)调味品类包括酱油、鸡精、味精、盐等。

(9)传统节假日供货类包括水果、月饼等副食品。

(10)供货根据招标人不同时间需求,分批供货。

(11)本期供货有效期为36个月(合同每到一年再续签,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及预算金额

品目号

服务地点

招标简要

预算金额

1

府佑东路食堂

详见招标文件

约24万元/年

2

洛市

详见招标文件

约49.49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973292513@qq.com 招标文件通过该邮箱回复。已报名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方式:脱密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73292513@q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开标室、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投标。请认真阅读第五部分附件20《供应商诚信承诺》,并签字确认。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投标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投标行为,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

二、投标供应商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起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四、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署。

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人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八、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资料无效。

九、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本招标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书面解释澄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城市某单位     

地址:丰城市        

联系方式:钟先生18172977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新城区君留苑西门28号            

联系方式:曾志中1387058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志中

电 话:  1387058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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