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25日 15: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15:3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 ||
| 预算金额 | ¥162.61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4029009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振灵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斌 0951-40290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 楼(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华、石彩佳 13639599986、18809582966 | ||
项目概况
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采】2023第15号
项目名称: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2.6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6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标段 | 食品配送 | 1 |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162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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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62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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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出现考核3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定后供货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4)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响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版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拔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4009980000按3键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6、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
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
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
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第一年度预算金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灵武市振灵路6号
联系方式:张斌 0951-402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 楼(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联系方式:陈华、石彩佳 13639599986、1880958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斌
电 话: 0951-402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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