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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27日 10: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359.6626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鑫源、隋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385161
采购单位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采购单位地址0452-80280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塍锋
代理机构名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0451-873851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鑫源、隋鑫

项目概况

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GFSG-246

项目名称: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预算金额:359.6626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9.6626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2023-GFSG-24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龙江县

一、招标条件

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景星信用社营业用房翻建项目。

2.建设地点:龙江县景星镇 。

3.建设规模:主楼574平米,消防泵房及仓储用房288平米及附属设施。

4.项目预算:3596626.03元

5.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中房屋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承诺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未符合文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近3年内(2020年9月1日至今)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任何不良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字)
  4.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6. 资质证书副本(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8.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9.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10. 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1. 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ofazhaobiao.com)。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王塍锋 

 电 话:0452-802803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沈鑫源、隋鑫

 电 话:0451-87385161

电子邮件:Dept6@guofa818.com

合同履行期限:28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0452-8028037         

联系方式:王塍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451-87385161            

联系方式:沈鑫源、隋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鑫源、隋鑫

电 话:  0451-8738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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