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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3年十三中、三十六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9月28日 16: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3年十三中、三十六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银川市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3:3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7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金柱
项目联系电话0951-7625588
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567106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栋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76255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YC)004659

项目编号: HYXD20230028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3年十三中、三十六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17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2023年十三中、三十六中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为做好国家教育考试保障工作,保证国家教育考试平稳顺利实施,需采购十三中、三十六中标准化考场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和数量详见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76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7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及相关服务等,质量保修期: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6)优先釆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釆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28 16:12:17 至 2023-10-1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20 13: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CA 锁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23 层 2305 号。 4.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6891120 咨询。 5.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 0951567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栋104室
       联系方式: 0951-762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英凯
       电话: 095156710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金柱
       电话: 0951-762558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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