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11日 18: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18: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09:15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3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856070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033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5856070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文件集 | ||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委托,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JFZB[GK]2023026、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3026
项目名称:2023-2024年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00,000.00元
采购包1(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3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3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本项目按供货区域分为3个合同包,此为合同包1,供货地点为集美区。二、供应范围:粮油、副食品及水果、日用品、即食食品。三、年采购预算金额为536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四、供货要求1.供应方式:每批货物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由中标人派专人直接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即为交货。中标人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监所管理规定。2.供应价格:大米、豆油、副食品、水果价格按月调整,结合市场的波动情况,每月确定一次基准价。日用品、即食食品中标后基准价调价同期为6个月。甲方联合乙方每月大型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每月供应价格按调查价格及所报优惠率确定。3.供应质量:乙方所供应的商品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4.结算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发生的量按月支付。5.协议期限: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协议供货期限为1年。 | 5,36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交付时间:每日上午6:30至7:30将当批次全部货品分别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2(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2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8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本项目按供货区域分为3个合同包,此为合同包2,供货地点为思明区。二、供应范围:粮油、副食品及水果、日用品、即食食品。三、年采购预算金额为428.8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四、供货要求1.供应方式:每批货物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由中标人派专人直接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即为交货。中标人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监所管理规定。2.供应价格:大米、豆油、副食品、水果价格按月调整,结合市场的波动情况,每月确定一次基准价。日用品、即食食品中标后基准价调价同期为6个月。甲方联合乙方每月大型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每月供应价格按调查价格及所报优惠率确定。3.供应质量:乙方所供应的商品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4.结算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发生的量按月支付。5.协议期限: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协议供货期限为1年。 | 4,288,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交付时间:每日上午6:30至7:30将当批次全部货品分别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包3(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5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75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监所粮油、副食品、日用品采购项目,本项目按供货区域分为3个合同包,此为合同包3,供货地点为同安区。二、供应范围:粮油、副食品及水果、日用品、即食食品。三、年采购预算金额为375.2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四、供货要求1.供应方式:每批货物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由中标人派专人直接运达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即为交货。中标人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监所管理规定。2.供应价格:大米、豆油、副食品、水果价格按月调整,结合市场的波动情况,每月确定一次基准价。日用品、即食食品中标后基准价调价同期为6个月。甲方联合乙方每月大型超市进行价格调查,每月供应价格按调查价格及所报优惠率确定。3.供应质量:乙方所供应的商品物资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通过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4.结算方式:根据考核结果及实际发生的量按月支付。5.协议期限: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协议供货期限为1年。 | 3,752,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交付时间:每日上午6:30至7:30将当批次全部货品分别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包2:
(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包3:
(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11 至 2023-10-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01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含代买被监管人员所需的日用品、即食食品等物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3.本项目收标窗口及开标室信息详见开标当天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2-503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5单元
联系方式: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电话:0592-585607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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