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12日 13: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勒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阿勒泰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13: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03日 11:00 |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90616222 | ||
| 采购单位 | 阿勒泰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勒泰市迎宾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6-48667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蓝畅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布尔津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90616222 | ||
项目概况
阿勒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LC2023025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勒泰市公安局蔬菜、肉类、副食品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供应蔬菜、水产、肉类、蛋禽类、副食品、调料及水果、餐具、清洁用品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新财购 〔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 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 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
请投标人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网上进行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请投标人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各项配置。
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 否则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CA锁和学习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要求为准。本次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公安局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
联系方式:1336-4866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蓝畅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布尔津县
联系方式:1869061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艳
电 话:1869061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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