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智慧道路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20日 09: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区智慧道路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09:3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2室 | ||
| 预算金额 | ¥857.3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丁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52564588-8490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富水路81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667711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渡河路166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2564588-8490 | ||
项目概况
普陀区智慧道路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7000231011135669-07043453
项目名称:普陀区智慧道路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723-W00043173
预算金额(元): 85737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85737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8573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区智慧道路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7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项目为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建设智慧道路停车一套,内容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止,完成系统开发并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4:00
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
(2)澄清答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传真形式(52564588-6133),如有需要,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富水路818号
联系方式:021-6677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52564588-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5256458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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