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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20日 10: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1-1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30200011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2023年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施工设计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宁阳县东疏镇和美乡村片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3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大型或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不限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不限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5.2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3建筑行业(不限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不限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设计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类执业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5.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采购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8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9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8时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八、异议和投诉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投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4、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方式:0538-563135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本级)        联系方式:(宁阳县东疏镇人民政府本级)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东街201号        联系方式:0538-6088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联系人电话:0538-608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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