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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110国道等三处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20日 18: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110国道等三处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8: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99.596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淮中
项目联系电话09522011888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22686828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220118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SZS)001923

项目编号: NXZM[2023]ZC013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110国道等三处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995968.00

最高限价(如有): 99596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110国道等三处路口新建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995968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95968   

合同履行期限:三十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联合发布《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6)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 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的安全检测任务机构 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现场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20 17:07:24 至 2023-10-2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1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新)进行网上 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 CA 锁进行投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下载招标 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投保人自行承担;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 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 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窗口办理。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4)本项目采用“ 电子标 ”形式进行招投标,请投标人自行进 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 ”—“操作手册” “宁夏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培训视频 ”—“政府采购投标人培训视频 ”进行学习制作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人通过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线 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 ”系统操作流程,可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栏目查看“不见面开标 ”相关操作手册。 (6)该项目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投标人随 时关注。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香港路458号
       联系方式: 0952268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凡
       电话: 0952268682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何淮中
       电话: 0952201188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参数与规格.pdf

代理机构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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