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宝邵伯湖2023年省级结余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年10月25日 17: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宝邵伯湖2023年省级结余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7:3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箱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 ||
| 预算金额 | ¥20.76301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2101606 | ||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514-821016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网站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 ||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宝邵伯湖2023年省级结余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3139
项目名称: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宝邵伯湖2023年省级结余资金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7630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763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放流鳙(体长12-16cm),放流12977千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放流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农林牧副渔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苗种繁育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所投包苗种必须包含在内)(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提供所投包苗种为自行培育原种或从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引种的本地原种证明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与开发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 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联谊路97#苏高新“名泽园”南门10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陈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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