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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HZZC2023-G3-230238-GXJY)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17: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7: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下载《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718.7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婷婷、邓红芳
项目联系电话07747896663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189784388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贞仕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东环路(富阳派出所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婷婷、邓红芳07747896663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3).doc
附件2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HZZC2023-G3-230238-GXJY)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3-G3-230238-GXJY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

预算金额:718.7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8.7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定为“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820-环境卫生管理”,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5.2服务要求:应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5.3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项目发包人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执行,《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自然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指导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进行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3-G3-230238-GXJY)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

2.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3-G3-230238-GXJY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元整(¥7187400.00),该资金款项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内容(“标的”)):富川瑶族自治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服务工作。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容(“标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定为“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820-环境卫生管理”,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5.2服务要求:应响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5.3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标的”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项目发包人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执行,《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自然年。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是否专门面向“小企业”投标是,仅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提供经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第三方审定机构对其202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竞(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供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反映其2022年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应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竞(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系指该自然人名下近一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往前计算365个日历日)内流水额最大的账户)为其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竞(投)标担保函》。

说明:投标人使用《财务报表》作为其具有本项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3年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竞(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3年7-9月(或8-10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在要求月份内及以后的投标人,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应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人在“税款所属时期”内进行的合法交易行为对应产生的所有税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5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1095个日历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应在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函》中有“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1095个日历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此处系指其《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国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3.1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3.2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基于【政采云】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

3.注意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的要求编制,并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政采云】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3.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3.4投标人应熟悉掌握【政采云】电子标系统,其操作指南其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3.5《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本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以下简称【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30分钟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截止,本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

3.6投标人应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对“开标”过程中的一切质疑或询问(以下简称【质询】),均应基于“政采云”在线提出。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投标人网络状态不良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及开标质询提出不成功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会议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后,本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各投标人发出【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30分钟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投标。

2.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本项目为贺州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绑定在投标人名下持有个人【电子签名章】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会议进度,开标会议中可能发生需要投标人作出答复或澄清及投标人对开标会议提出的质询,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通过【政采云】进行相应操作)。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采购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pub.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gxzf.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采购文件》预公示媒介一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pub.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gxzf.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采购文件》预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媒介一致),《采购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质询函》或已对《质询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采购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仅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的质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采购政策: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指导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进行价格评审优惠。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全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1号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3.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开发区

邮编:542700

联系人:何贞仕

电话:18978438841

电子邮箱:fcszj5991@163.com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东环路(富阳派出所斜对面)

邮编:542700

联系人:钟婷婷、邓红芳

电话/传真:07747896663

电子邮箱:fczb7892758@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项目有质询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钟婷婷、邓红芳

电话/传真:07747896663

2023年10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18978438841        

联系方式:何贞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东环路(富阳派出所斜对面)            

联系方式:钟婷婷、邓红芳07747896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婷婷、邓红芳

电 话:  0774789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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