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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1日 19: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库车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1日 19: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15292348006
采购单位库车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1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5757256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克苏市凤泉河畔西区3号楼2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92348006

项目概况

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191

项目名称: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5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承担库车市牙哈镇、乌尊镇、阿格乡、比西巴格乡、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6个乡镇农用地航飞、农用地的空间位置坐标、四至界线、土地面积进行精准测绘,绘制宗地图,建立数据库,将数据汇交至地区农用地动态监管平台等,并将土地权属性质、承包租赁合同、取水方式及费用缴纳等信息上图入库,并做好成果保密等一系列工作,测绘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库车市农用地测绘及信息化数据库建设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承担库车市乌恰镇、伊西哈拉镇、玉奇吾斯塘乡、阿拉哈格镇、墩阔坦镇、阿克吾斯塘乡、塔里木镇、二八台镇8个乡镇农用地航飞、农用地的空间位置坐标、四至界线、土地面积进行精准测绘,绘制宗地图,建立数据库,将数据汇交至地区农用地动态监管平台等,并将土地权属性质、承包租赁合同、取水方式及费用缴纳等信息上图入库,并做好成果保密等一系列工作,测绘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并能通过当地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及委托方审查验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按甲乙双方合同签约定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1009

联系方式:1365757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凤泉河畔西区3号楼2504室

联系方式:1529234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1529234800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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