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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绿建全过程咨询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3日 19: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9: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1: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848.0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飞
项目联系电话17799551115
采购单位喀什地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喀什地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282203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绿建全过程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9551115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DQ-LJ(GK)-2023-003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480206

最高限价(元):7527600,952606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52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喀什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莎车县分队、强制隔离戒毒、机场分局餐饮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餐饮服务项目(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260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餐饮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有效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 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地 址:喀什地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0998-2822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绿建全过程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浙商大厦1206室

联系方式:1779955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小飞

电 话:177995511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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