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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7日 13: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3: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30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预算金额¥28.32637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项目联系电话15502663039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项目概况

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YY-G1013(01)

项目名称: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28.32637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263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工程特征: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市)沈阳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总招标控制价:283263.73元(中心机房改造限价:109252.66元;医学心理科改造限价:89751.11元;车场翻新限价:84259.96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3.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2023-JWLNYY-G1013(01)、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2023-JWLNYY-G1013(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单位车场翻新、中心机房改造、医学心理科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市)沈阳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总招标控制价:283263.73元(中心机房改造限价:109252.66元;医学心理科改造限价:89751.11元;车场翻新限价:84259.96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清单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3.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申领时间:2023年11月7 日至11月 14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2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5.3发售地点及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审核通过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进入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5.4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统一发放,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4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6.3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媒介上发布。

8、现场踏勘

8.1踏勘集合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

8.2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8.3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康助理024-22639105

8.4踏勘说明:本次踏勘为统一必须参加原则,踏勘仅进行一次,如因未参加踏勘或逾期踏勘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踏勘现场提供的材料:踏勘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身份证原件+踏勘回执。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 024-22639105       

监 督 人:刘先生

电    话:024-2263923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耿俊、单浩、于洪飞

电    话: 15502663039,

电子邮件:784429495@qq.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穆超1550266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超

电 话:  155026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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