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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07日 13: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3: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发送,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会议室,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任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59050306/18040604941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干事 010-66342710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工 任工 010-59050306/18040604941
附件:
附件1附件1(1)(2).docx
附件2附件2:(XXXX供应商全称)申领信息表(1)(1)(2).xls

项目概况

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送,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03-JJHBBB-W1001

项目名称: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地点:北京市

(二)项目规模:

为本部餐厅提供主副食品供应。

(三)项目内容:

蔬菜、水果、蛋类;预算金额约39万元/年;调料干杂、奶制品、粮油类;预算金额约26万元/年;海鲜水产、禽肉、冻货、畜肉类;预算金额约65万元/年;

说明: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近两年采购金额的平均测算值,仅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参考,不代表实际采购发生经费数额,最终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数量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供货周期:

所有货物需每隔一天按时供货一次。

(五)采购需求于前一天19:00前由需求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于次日06:30-07:30将货物送达餐厅。如遇临时加供情况,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供应。

(六)最高限价:130万元/年:

(七)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供应商须具备:(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经销商还需提供协议单位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生产商还需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容。6.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送,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网上发送。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

(1)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生产或者供应单位的合作协议,以及协议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经销商还需提供协议单位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生产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生产商还需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材料),具有较强的食品配送能力,供应商在北京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配货间和冷冻库)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经营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赁资金流水、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产权和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容。

8.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申领方式:

有意向的报价供应商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谈判公告项下下载《申领登记表》并填写完成后,将《申领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通过审核的报价供应商须向邮件内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进行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纸质谈判文件(如需)随后按《申领登记表》内登记的地址邮寄,邮寄费用付款方式为到付。谈判文件购买人对谈判文件报名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负责(注: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方均无资格参加谈判)。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某部餐厅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2003-JJHBBB-W1001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604941@163.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王干事 010-66342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联系方式:姜工 任工 010-59050306/18040604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任工

电 话:  010-59050306/180406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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