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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13日 10: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65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胡晓双、丁艺、乔廷旭、闫爽、徐峰、代春雨、申航
项目联系电话15002498664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英男 17604541836
代理机构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超、胡晓双、丁艺、乔廷旭、闫爽、徐峰、代春雨、申航 15002498664

项目概况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EBTZ-F1007

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

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肉食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果蔬、禽蛋类(包括水果、蔬菜、禽蛋);调料干货类(包括调料、食用菌、干菜、豆制品等);牛奶、饮料类、预包装食品等副食品

详见招标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1年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折扣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参照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华联生活超市零售价格为基准价。采用折扣报价方式,本项目最高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高于90%投标文件无效。工作安排情况,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预中标人应当具备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预中标人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自行准备考察资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住所、主要办公场地、工作场地等进行现场考察。

3.若发现预中标人确不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或投标响应内容不符的,未通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供应商供货产品均以投标折扣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未执行供应商的服务资格。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年度预算:652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执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资料至代理公司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yczb-023@y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电话:15002498664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联系方式:付英男 1760454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系方式:王超、胡晓双、丁艺、乔廷旭、闫爽、徐峰、代春雨、申航 15002498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胡晓双、丁艺、乔廷旭、闫爽、徐峰、代春雨、申航

电 话:  1500249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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