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等部分单位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2023年11月13日 12: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等部分单位食堂食材采购 |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 12:5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1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B区1708小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7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姜国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2062727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138350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国祥 |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编号:NJDX-J-2023-010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 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DX-J-2023-010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8万元/年
最高限价:¥768万元/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标包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配送区域 | 各所预算(万元) |
一 | NJDX-J-2023-010-1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分局机关食堂 | 300 |
二 | NJDX-J-2023-010-2 |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栖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 | 马群派出所 | 78 |
花港派出所 | 48 | |||
巡特警大队 | 162 | |||
三 | NJDX-J-2023-010-3 | 栖霞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 一食堂 | 120 |
二食堂 | 60 |
注: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报名多个包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需分包进行编制。
标包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三个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开标、评标、中标的顺序为:标包一: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NJDX-J-2023-010-1)、标包二: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栖南片区食堂食材采购( NJDX-J-2023-010-2)、标包三:栖霞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NJDX-J-2023-010-3)。按评标顺序,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后续标包评标中,将不再参与评选。
采购需求: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机关、栖南片区、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蔬菜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米油调料副食品类等所有食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上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 1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分别封装,密封盖骑缝章。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 上午10:00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4、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39-141号
联系人:邵警官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联系电话:025-86883539转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5-86883539转8008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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