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16: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潼关县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潼关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16: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或邮箱975240583@qq.com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 | ||
| 预算金额 | ¥119.00227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8852300 | ||
| 采购单位 | 潼关县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38196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128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8852300 | ||
项目概况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或邮箱975240583@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B2023-GK-030-001
项目名称: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90,022.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90,022.7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90,022.7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90,022.78 | 1,190,022.7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馆房一体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或邮箱975240583@qq.com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28楼128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也可以将相关资料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97524058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投合同包、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并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邮件发送当日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若未以邮件形式回复,请及时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信息后,将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
3、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潼关县开发区金城大道南段
联系方式:0913-381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北12804室
联系方式:029-88852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旭
电话:029-88852300
陕西星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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