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10: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 10: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侯丽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4687252 | ||
| 采购单位 |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立权 134043202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丽颖 0431-84687252 | ||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30228]-0023号
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30228]-0023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80万元/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最高限价:300元/吨,(本次招标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报单价);
5.服务需求:浓缩液处理服务,包含浓缩液处理工程的设计、设备安装、日常运维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6.服务期: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077384381@qq.com;
(1)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获取材料进行审核,若获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获取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获取无效;对获取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投标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077384381@qq.com。
3.售价:500元/套,获取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转账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
4、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王立权 13404320288(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系方式:侯丽颖 0431-84687252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3624470
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王立权 1340432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系方式:侯丽颖 0431-84687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丽颖
电 话: 0431-8468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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