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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提升工程项目专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3年11月16日 10: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检察提升工程项目专用设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0: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2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仕静秋
项目联系电话028-60432627
采购单位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彭州市回龙东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68819890
代理机构名称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60432627
附件:
附件1检察院需求

项目概况

数字检察提升工程项目专用设备购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2121

项目名称:数字检察提升工程项目专用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51010023210200022544[2023]00156;预算品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2,480,000.00元;最高限价:2,480,000.00元。2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彭州市回龙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28-68819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联系方式:028-60432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仕静秋

电话:028-60432627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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