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文苑路与碧园街路口、S304省道与金林线路口信号灯及电警安装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27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文苑路与碧园街路口、S304省道与金林线路口信号灯及电警安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7:1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76.1778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宁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5390732 |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80662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水路绿地21城A区65-3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539073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YC)006260
项目编号: NXBF【CG2023021】号
项目名称: 贺兰县文苑路与碧园街路口、S304省道与金林线路口信号灯及电警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761778.00
最高限价(如有): 761778.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贺兰县文苑路与碧园街路口、S304省道与金林线路口信号灯及电警安装采购项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1 | 贺兰县文苑路与碧园街路口、S304省道与金林线路口信号灯及电警安装采购项目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 761778.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61778.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27 00:00:00 至 2023-12-0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19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贺兰县公安局
地 址: 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
联系方式: 0951-806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水路绿地21城A区65-39号
联系方式: 13995390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汪丽华
电话: 0951-80662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宁轩
电话: 13995390732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1-27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