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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工程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28日 10: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3:30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4237.4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慰萱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226199
采购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9917655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1-82226199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19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01号

2、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道路保洁工程

3、最高限价:4237.49万元/年

4、采购需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冬季清雪等 详见附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 (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承接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29日至2023年125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19133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4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8517768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贾立超0431-89917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邓慰萱、0431-8222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慰萱

电  话:0431-8222619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2211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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