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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29日 19: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宣化区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9: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冲、金珊、贾东敏
项目联系电话18612287816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313-3366322、18031292423
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冲、金珊、贾东敏,010-82669355、18612287816

项目概况

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ZLJD-W1021(05)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预算金额

备注

第一包

水果、蔬菜、豆制品类

合同期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在供货期间,服务态度良好,送货质量达标,能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由食堂推荐,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可优先续签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详见说明

/

第二包

畜肉类

第三包

禽肉类及水产类

第四包

乳制品、饮料类

第五包

干调类、禽蛋及其他类

说明

1.本项目根据每月采购副食品数量据实结算。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运杂费: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上供应商资格条件,有一项不满足,为无效投标。注:为保证供货质量,本项目只允许潜在供应商对以上五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czb102@163.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考察时间:20231207日至1210

(二)发售时间:20231214日至1220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发售对象:通过预审的投标人。

(四)发售方式:先组织实力考察,考察合格后由采购机构向合格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实力考察

1、采购方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先组织实力考察,主要以筛除不具备相应能力和诚信保证的小商小贩、“皮包公司”为主要目的,考察合格后发售标书,考察结果采购方会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并接受质疑。

具体考察标准如下:

①实地考察。考察组对投标人实地经营场所进行考察,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并出示企业资质材料原件、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员工以及运输车辆证明材料,并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凡考察组认定商家提供资质造假或公司不具备相应副食品保障能力的,认定投标人考察不合格。

②企业间关联关系考察。通过“天眼查”软件,发现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发现不同投标负责人之间存在合作伙伴关系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上两种情况均认定投标人考察不合格。

(2)实力考察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0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于两日内将考察结果通知投标人;各投标人对考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结果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出质疑或投诉。

(3)质疑、投诉有关事项及违规处罚措施。

投标人对采购方考察结果(或后期招标全过程)的质疑和投诉必须实名制,且应在有效期内提出,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顺序,未经质疑不得投诉,否则不予受理;质疑投诉时,供应商应提交质疑(投诉)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投诉)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函应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投诉)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投诉)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投诉)的日期。

违反采购质疑、投诉有关程序规定要求,出现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无法证明其取得的方式合法,以自身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自身存在违规行为为由的质疑投诉,或者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书面警告、一年至三年或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313-3366322、18031292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姚冲、金珊、贾东敏,010-82669355、18612287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冲、金珊、贾东敏

电 话:  1861228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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