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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智慧派出所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30日 11: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智慧派出所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1: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跳转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解密
预算金额¥327.386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
项目联系电话0312-5800819
采购单位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建设北路26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801913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雄安顺鹏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B座5号楼1单元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800819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A-2023-0619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智慧派出所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273864

最高限价(如有):3273864.00

采购需求:建设群防群治工作平台,为组织和联动群访群众力量提供线上管理途径,包括平台软、硬件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跳转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或4009980000。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建设北路262号

联系方式:0312-8019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北雄安顺鹏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B座5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312-5800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

话:0312-5800819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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