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园AI智能联合调度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01日 15: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软件园AI智能联合调度平台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15:3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 ||
| 预算金额 | ¥3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宇姗、郑城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706680\18060877385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臻;0591-872718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宇姗、郑城蓉;0591-83706680\18060877385 | ||
项目概况
福州软件园AI智能联合调度平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3042
项目名称:福州软件园AI智能联合调度平台
预算金额:3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福州软件园AI智能联合调度平台 | 否 | 1(项) | 392000.00 | 392000 | 392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方式: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负责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57540062@qq.com。 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软件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联系方式:林臻;0591-87271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杨新城4号楼8C
联系方式:方宇姗、郑城蓉;0591-83706680\180608773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宇姗、郑城蓉
电 话: 0591-83706680\1806087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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