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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总承包(E4501002816022623001)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08日 16: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总承包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宾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6: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9日至2024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预算金额¥419.4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公直
项目联系电话0771-2718834
采购单位宾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蒙老师 0771-822896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公直 电话:0771-2718834 传真:0771-2023672

项目概况

宾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623001

项目名称:宾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总承包

预算金额:419.4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宾阳县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宾发改项字〔2023〕151、宾发改项字〔2023〕158、宾发改项字〔2023〕225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宾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419.44万元

10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宾阳县宾州镇昆仑东路3号(宾州镇第四初级中学校内)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一栋地上6层学生食堂,建筑占地面积26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21.47平方米,建筑总高为23.85米(室内外高差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建设内容含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419.4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24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竣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编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2)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3)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5)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是 □否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 12  9 00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 月 9 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gywm/004021/004021001/20211123/185f3a63-1ec6-4c75-a0c9-4aeedfdacda9.html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8256703)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教育局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蒙老师 0771-8228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方式:邓公直 电话:0771-2718834 传真:0771-2023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公直

电 话:  0771-271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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