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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子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17:3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子项目(一期)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灵川县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7: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01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或网上开标室
预算金额¥1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秋、严春绵
项目联系电话0773-5580128
采购单位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仁祥 0773-6350050
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2单元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秋、严春绵 0773-5580128

项目概况

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子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989001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子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灵川县大圩镇

建设规模:双创中心;村庄基础设施产业道路;水渠工程,给水工程;文化活动室;省里村篮球场及停车场;人居环境整治的生活垃圾设备购置一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标识标牌采购及设置。

合同估算价: 1300 万元

要求工期:  10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0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或网上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乡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子项目(一期) 已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 以灵发改字【202311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1300万元

100%

其他

0.0万元

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98900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灵川县大圩镇

建设规模:双创中心;村庄基础设施产业道路;水渠工程,给水工程;文化活动室;省里村篮球场及停车场;人居环境整治的生活垃圾设备购置一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标识标牌采购及设置。

合同估算价: 1300 万元

要求工期:  10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0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 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月49 时30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59.121.236:81/B 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59.121.236: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及电话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3-5625161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6816887

 

11.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 24 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   章)                                    (盖   章)

地    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

                                          2单元1201室                                   

邮    编:   541203                       邮    编:     541199                 

联 系 人:    刘仁                      联 系 人:      吴秋、严春绵             

电    话:    0773-6350050                电    话:     0773-5580128           

传    真:                                传    真:     0773-55801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nnpzgldl@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23 年 12 月14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系方式:刘仁祥 0773-635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2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吴秋、严春绵 0773-5580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秋、严春绵

电 话:  0773-55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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