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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21:5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莆田某部
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5日 21: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8:45
开标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99586
采购单位莆田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4-269306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郑 18159390069

项目概况

莆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B-20231212

项目名称:莆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年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年(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莆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1

350000.00元

350000.00元

5000.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方式:(1)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寄或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pthb2899586@163.com, 我司再将采购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给报名人。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①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②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某部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4-2693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联系方式:小郑 18159390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4-289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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