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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自然资源局昌吉州阜康市平原地带 4 处采砂坑生态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20: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平原地带 4 处采砂坑生态修复工程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阜康市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0日 20: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00
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预算金额¥219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超
项目联系电话0994-2237888、13899819740
采购单位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阜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869949770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超0994-2237888、13899819470

项目概况

昌吉州阜康市平原地带 4 处采砂坑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LXC(2023)-60-SG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平原地带 4 处采砂坑生态修复工程

预算金额:21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治理面积 148.3 万平方米,土石方削方量约84.246 万立方米,拉方 94.14 万立方米,覆土26.82 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05月15日开工,2024年08月12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或水文地质或工程与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近半年(2023年6月~2023年11月)任意三个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4)、项目必须配备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所需的技术力量,必须配备安全员,确保安全施工。(5)、具有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设备。(6)、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与投标。(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 “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期:2024年05月15日开工,2024年08月12日竣工,总工期90天(日历日)

2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开标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踏勘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疆阜康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1869949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室            

联系方式:侯超0994-2237888、13899819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超

电 话:  0994-2237888、1389981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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