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16:1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16:1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沈倩彤/余嘉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7860525/37860522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组长:1809611163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倩彤/余嘉安 020-37860525/378605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29).docx | ||
| 附件2 | _8.2 实地考察表(公告发布版本).docx | ||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NYJD-W1001/0724-2310Z2035291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采购范围 | 数量 (中标供应商) | 采购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 副食品配送 | 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饮品类 | 1家 | 人民币200-400万元(此预算为概算,不保证实际开支,可能低于也可能高于此预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采购的副食品包含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干货调料类、饮品类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根据部队消费帮扶保障要求,供应商应将年度副食品采购金额不超过10%的部分,用于采购消费帮扶产品。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有缺漏或低于最低优惠率,将导致响应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 人民币200-400万元(此预算为概算,不保证实际开支,可能低于也可能高于此预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外,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非个体工商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7.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书面声明函)8.投标供应商被军队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打印网页截图,以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结果为准)9.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10.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11.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12.投标供应商提供《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方式:经考察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前往公告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公告内容以附件: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广州市内
联系方式:郭组长:1809611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沈倩彤/余嘉安 020-37860525/3786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倩彤/余嘉安
电 话: 020-37860525/378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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