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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1月05日 10: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3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雯
项目联系电话0411-39367065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大连市长兴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卜先生,0411-80852863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3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张女士:0411-39367065

项目概况

大连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JLBD-W1002

项目名称:大连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采购范围的类别分别进行报价,以单价优惠率的形式分别进行报价,报价类别为蔬果类、肉类、水产品类、蛋类、干调类、饮品类;本项目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综合优惠率低于10%按无效文件处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及经营项目须与本项目食品类标的物相适应;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4.投标人须成立三年以上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且无外籍员工;5.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截至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7.投标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其他单位的个人和团体投标,不能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方式: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3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无“三资”(侨资、外资、中外合资)背景且无外籍员工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声明书、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保密承诺书、不分包和转包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以上所有材料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34号)进行资格初审,未经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获取的投标资格,开标时将对其投标予以否决。开标前招标人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注:1.本次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专家差旅费由中标人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取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大连市长兴岛        

联系方式:卜先生,0411-80852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同德路34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张女士:0411-39367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雯

电 话:  0411-3936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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