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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1月11日 17: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7: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宇、任卓然
项目联系电话024-82612027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通辽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春雨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思宇、任卓然 024-82612027
附件:
附件1某部超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pdf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YZDC-F1019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配送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01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为保障甲方正常生活,需招标选取副食供应商供应肉制品、水产品、禽蛋及制品、蔬菜、水果、饮料、干货(干菜)、调料调味品,以及除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黄豆以外的其他粮食制品等副食。

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通辽市

 

02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为保障甲方正常生活,需招标选取副食供应商供应肉制品、水产品、禽蛋及制品、蔬菜、水果、饮料、干货(干菜)、调料调味品,以及除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黄豆以外的其他粮食制品等副食。

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赤峰市

 

说明

1.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2. 通辽、赤峰院区分别选取4家副食品供应商(赤峰院区供应商负责配送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院区),与排名前3的副食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组织供应;排名第4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在协议期未满因其他原因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时,备选供应商直接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组织供应。

3.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须按包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分2个包,各确定4家供应商中标,每个包排名第4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受过任何处罚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gczbyxgs@126.com。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通辽市        

联系方式:刘春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陈思宇、任卓然 024-8261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宇、任卓然

电 话:  024-826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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