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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15: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品目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连山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预算金额¥352.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项目联系电话0429-6661717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城中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21501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9-6661717
附件:
附件1连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服务类公开招标2024.01.16.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1-17 至 2024-01-23
撰写单位: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赖慧敏
  
(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2-00002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26,000.00
最高限价(元):2,5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01包: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002包:无。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 0429-221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0429-6661717
邮箱地址: lnzwzb@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1765138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解磊
电  话: 0429-66617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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