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2024年玉米良种引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2024年玉米良种引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012
项目名称:兴城市2024年玉米良种引进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63,473.00
最高限价(元):1,363,473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三、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序号 | 货物品目 |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 1 | 玉米种子 | ★1.种子规格为2.5KG(约6000粒)/袋; ★2.种子应为2024年生产的种子,种子来源必须真实,且已经过精选、包装、检疫; ★3.种子标准:纯度≥97.0%;净度≥99.0%;芽率≥93.0%;水分≤13.0%; ★4.玉米种子应为通过相关部门审定的品种; ★5.玉米种子应为耐密型品种,抗倒伏,适宜种植密度应在4500-5500株/亩; ★6.玉米种子应为适合机收机脱粒的品种。 | 14661 | 袋 | 93 |
★四、技术服务及培训
中标人需在交货地点对使用单位及个人做好配套生产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2.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确认。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六、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质保期应为自供种结束之日起至玉米出苗,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2.供应商对所供种子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负全部责任,若种子质量不达标,中标供应商需无偿交付采购人,并且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补足产品,不得耽误使用单位及个人的种植。
3.前投标人须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玉米种10公斤/品种(需用编织袋包装完好)。
4.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合法有效的品种审定证书,如无法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3.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报名的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37号-2
联系方式: 曹女士 0429-581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 高桦楠 0429-3062266
邮箱地址: lnhfx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12080000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桦楠
电 话: 0429-306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