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02日 16:1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 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龙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2日 16: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87264768 |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安和街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先生 139027421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 0754-87264768 | ||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 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T24-B001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 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 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1项。
2、合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合作方案”以及揭阳市吉才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金和、东新、佳和、东和、南碧埠社区)陈厝合智慧停车项目停车位收益评估咨询报告。
3、承包期限:双方合作的合同期限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4、采购人15年总收益目标值最低限价为人民币 945.75 万元(详见停车位收益评估咨询明细表),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作的合同期限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如有)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全部成员均需满足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盖章提供即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必须涵盖“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3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
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南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陈厝合安和街39号
联系方式:纪先生 13902742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
联系方式:林工 0754-87264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754-8726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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