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2月23日 18: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其他育种和育苗,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 | ||
| 采购单位 | 喀什某单位 | ||
| 行政区域 | 喀什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18:3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楼商铺S13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16:00 | ||
| 开标地点 | 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楼商铺S13号 | ||
| 预算金额 | ¥179.88774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93459460 | ||
| 采购单位 | 喀什某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176934594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喀什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号楼商铺S1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136199832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楼商铺S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HY(GK)2024-04号
项目名称: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
预算金额:179.8877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8877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喀什某单位绿化项目,包括苗木及养护、土地微整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楼商铺S13号
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材料。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楼商铺S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某单位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杨先生 17693459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华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山水文园小区6号楼商铺S13号
联系方式:张工 1361998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769345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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