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3月06日 14: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14: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四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慰萱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5311051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贡女士 、0431-8913751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慰萱、13353110519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F-2024-010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拟选取5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本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货物采购、各类服务等项目招标代理业务(采购人不承诺每个中标单位负责的项目金额和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2)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③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4981658@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四开标室(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方式:贡女士 、0431-89137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邓慰萱、1335311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慰萱
电 话: 13353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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