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27日 17: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华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及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9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B包监理标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A包建设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预留该服务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由中小企业承接。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2)允许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 1428.800000 |
B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确定性网络园区示范项目监理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B包监理标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A包建设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预留该服务项目预算总额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由中小企业承接。备注:(1)允许大型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大型企业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45%(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70%)(2)允许中小企业以合同分包形式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如属于中小企业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进行投标,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的预留份额需不低于总合同份额的70%。(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 12.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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