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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01日 13: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3: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
预算金额¥6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项目联系电话0415-2238755
采购单位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317353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2238755
附件:
附件1(终稿)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02 至 2024-04-09
撰写单位: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景凤
  
(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0642
项目名称:2023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嘧菌酯)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随时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提供2023年至今省级以上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线上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以下(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投标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方式: 0415-317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 0415-2238755
邮箱地址: 673775559@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1181800000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景凤
电  话: 0415-22387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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