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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区绿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07日 15: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区绿化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5: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42.31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芳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8900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6159907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莉芳0756-2189002
附件:
附件124CF005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附件2(挂网稿)珠海市金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区室内绿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3CF005).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区绿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4-ZC-005FC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区绿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3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1.标的名称:办公区绿化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区(机关办公区、三灶分局办公区、红旗分局办公区、平沙分局办公区、南水南港路39号办公区等物业场所)室内绿化盆栽摆放、养护及室外绿化维保等服务一项,预算金额:423,120.00元(1年8个月),最高限价:21,156.00元/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合同,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全年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同可续签8个月。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或通过邮件方式

方式:投标人应填写《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盖章,连同《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fbaoming@126.com)。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紫荆支行,账号:44354301040017992。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6-218818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        

联系方式:0756-615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铖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联系方式:陈莉芳0756-218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芳

电 话:  0756-218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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