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呼和浩特公安处伙食团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08: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公安处伙食团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行政区域呼和浩特市公告时间2024年04月12日 08: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5:00
开标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预算金额¥1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
项目联系电话0471-2241140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琛 0471-2241140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先生 15647130609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公安处伙食团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BZXH-ZFCG240301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公安处伙食团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供应商也可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交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供应商应保证报名文件与原件等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报名邮箱841216999@qq.com;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52号        

联系方式:张琛 0471-2241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中山小区综合楼6楼            

联系方式:曹先生 15647130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琛

电 话:  0471-2241140

 

相关公告